“9岁女孩被老师砸伤案”一审宣判 涉事教师宋雨明被判5年有期徒刑

时间:2024-12-25 13:39:38 来源:时讯视界

  11月27日,岁女涉事宋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孩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老师j9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砸伤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审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宣判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教师在多次制止、明被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判年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有期j9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徒刑致刘某辰重伤、岁女涉事宋雨九级伤残。孩被后学校与刘某辰的老师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砸伤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来源:“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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